很多人在和公司签订合同的时候,关注的重点都是工作内容和福利待遇,很少会注意到合同开始的部分,不知道除了劳动合同之外,还有劳务合同,因此在维权的时候,产生了不少的麻烦,那么,这两者产生的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有哪些区别呢?下面就和成都劳务公司一起来看看吧!
1、不同程度的受保障。
对于与用人单位有劳动关系的劳动者,国家通过大量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,如必须签订劳动合同,有效保护劳动者的权益,以维护社会稳定和经济健康发展。购买社会保障。劳动合同的终止必须符合法律条件等,劳动者在工作中受伤的,可以申请工伤赔偿。
然而,劳动关系更多地体现在双方的意图上。劳动者权益的保护主要取决于双方的协议。如果劳动者在提供劳务的过程中受伤,他们应根据自己的过错承担责任。
2、寻求不同途径的法律救济。
劳动者或雇主可以申请劳动仲裁,因劳动关系引起的纠纷。
由于劳动关系引起的纠纷,劳务人员可以根据双方签订的劳务合同向法院提起诉讼,维权。
劳动关系和劳动关系之间的区别不仅仅取决于合同的名称,而是取决于实际的工作内容,以及是否存在管理关系。为了避免责任和节省成本,一些雇主与工人签订了劳动合同。事实上,他们与工人有管理关系。争议发生后,仲裁法院和劳动监察大队认定存在劳动关系,要求雇主立即纠正并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赔偿金,最终得不偿失。